掃描116___

  想像一下,你正要開始緝捕逃犯的工作,地點是在一個不大不小的地方,就是你從小生活到大的城市,在這裡你遇到的每個人有很大的機會跟你攀親帶故,而你要追捕的第一號犯人不但涉嫌凶殺案,還是高中時代騙走你第一次的壞男人,更別提你去他家調查時,他媽媽威脅著要跟你媽告狀了。這就是史蒂芬妮的處境,驟然失業的她為了一萬美金的佣金,不顧危險的僚落去,想了許多奇奇怪怪的方法想要逮捕目標歸案。譬如偷走對方的超名貴跑車(絕對不是因為自己的車繳不出貸款被拖走了,是因為要設計埋伏,等犯人把車偷回去時逮捕他。),或是傾家當產買了一把閃亮亮的槍(最後發現還是防狼噴霧比較好用),可惜成效均不彰。

  新手上路通常不太順遂,女主角各樣的奇淫巧計全都無效,調查途中又惹到別的勢力的人,摩拳擦掌對她虎視眈眈(就各種意味而言)。而她的目標還跟她玩起三擒三縱,堵到目標三次都反過來被他擒住,然後嫌犯愉快的自己放走自己,以一個賞金獵人來說,沒有比這更悲慘的了。每每嘆息不已想要放棄時,想到幾乎家徒四壁的房子,營養不良的寵物倉鼠,只好銀牙一咬,繼續努力。隨著調查深入,即使新手如她,也漸漸嗅到一絲不尋常的味道,案情並不似表面那樣單純,但天殺的,她才不想管這麼多,只想早點拿到那一萬塊,免得債主讓自己成為公司的案子之一。

  雖然這是原本寫羅曼史的作者第一次嘗試的犯罪小說,不過架構上非常成熟,男女主角沒有追著追著就滾到床上去,各樣的事件與線索出現的時機很平均,比起很多在後期一口氣把所有線索噴出來的作品還要優秀許多,比較可惜的是謎題太過淺白,很容易預測幕後黑手,因為出場的角色不多,扣掉男女主角各自的親友後更是沒剩多少,而線索設計的也很直接,所以當大魔王出現嘿嘿狂笑時,你只會想吐槽:「喔,是他啊,我咋沒想到呢?」

  作者花了整整一本書來塑形角色,將女主角擺在各種事件中,讓我們觀察她的反應,順帶介紹整個故事的背景環境,看著男女主角互相鬥嘴鬥智,史蒂芬妮雖然抓不到他,不過也沒讓他好過,男主角曾經稱讚她天生有把別人搞瘋的能力,我想在往後的系列裡,我們可以從各個不同角色的互動中獲得更多會心一笑的樂趣。

  購買指數:適合想要嘗試一下不同口味的都會小說者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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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沐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